中山市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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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


印发《中山市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府[2003]115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中山市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有线电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有线电视工程,是指单独或混合利用电缆、光纤的特定频段传送电视信号(含模拟电视信号、数字电视信号及综合业务信息)的公共电视传输覆盖网。
第三条 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四条 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必须符合中山市有线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并与中山市现行有线电视网络技术和网络所能承载的业务相符。
第五条 凡在本市进行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资格证书。
外地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施工单位进入本市承接建设有线电视工程,必须持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资格证书到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第六条 有线电视工程应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项目设计、安装施工单位。在有线电视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设计、安装施工单位应将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方案报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到市规划、建设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在施工、安装过程中,确需修改设计方案的,必须将修改部分重新报送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否则不予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有线电视工程竣工后,由工程施工单位向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八条 有线电视工程竣工验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GY/T106—1999《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和GY/T108—2001《HFC网上行传输物理通道技术规范》等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九条 经验收合格的有线电视工程,由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发给有线电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有线电视台(站)凭有线电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提供网络对接和信号接入。
未能通过竣工验收的有线电视工程应在限期内整改,经重新验收合格后方能获得网络对接和信号接入资格。
第十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市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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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赋予检察机关财产保全申请权,即申请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那么,检察机关在哪些情形下可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呢?笔者认为至少有两种情况:

一是行为人实施贪污、挪用公款、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给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造成损失,需要行为人退赔的,行为人有能力退赔拒不退赔,且行为人或近亲属隐藏、转移、变卖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基于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需要,检察机关应当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是由于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只有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才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若非侦查犯罪需要,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无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二是行为人实施抢劫、抢夺、诈骗、盗窃、故意杀人或伤害等普通刑事犯罪,给国家、集体之外的被害人造成损失,有能力退赔而拒不退赔,且行为人的近亲属或者法定代理人隐藏、转移、变卖犯罪嫌疑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不能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或者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不被许可以及其他情况紧急的场合,基于维护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应当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公安侦查阶段或者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隐藏、转移、变卖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依照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须向法院提供相应担保,如果不能提供相应担保的,则其申请将被驳回。虽然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还可依据情况申请先予执行,但其范围非常有限且数额较小,一般仍须提供担保,因此原告人只能寄希望于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犯罪嫌疑人财产。问题在于:案件尚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尚未受理案件时,对案件没有实质性审查,故一般不会依照原告人单方面申请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另外,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00条中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所规定的内容显然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情况紧急,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也是被害人一方难以期许的。因此检察机关在上述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比如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造成了伤残,没钱治伤治病,又无力提供担保,而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不愿意赔偿损失,且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隐藏、转移、变卖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此时检察机关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作者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纪委、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解除对比利时部分产品进口禁令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卫生部 海关总署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家国内贸易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卫生部 海关总署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家国内贸易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除对比利时部分产品进口禁令的通知



1999-10-25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卫生部 海关

总署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出

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家国内贸

易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解除对比利时部分产品进口

禁令的通知一九九九年第9号公告1999年6月11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国内贸易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七部(署、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暂停进口和禁止经销比利时等国受二恶英污染食品的紧急通告》(公告1999年第6号);7月2日,七部(署、局)又发布了《关于对比利时等国二恶英污染事件处理意见的补充通知》(公告1999年第7号)。上述两公告要求暂停进口并禁止经销原产于比利时的部分可能受二恶英污染的食品。最近,根据欧盟委员会及比利时政府对事件的调查结果和比驻华使馆向我提供的最新情况,经我主管部门专家进一步研究,并参照其它进口国家(地区)的做法,现决定部分解除对已被暂停进口和禁止经销的比利时产品的禁令,具体规定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对比利时生产的鱼及其制品、兔及其制品、奶及奶制品、巧克力产品及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其它可供人类食用的产品,凭比利时政府授权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该产品二恶英含量检测报告及比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该产品不含二恶英的声明准予进口;对比利时生产的羽毛或羽绒制品准予进口。海关根据《补充通知》第八条的规定办理征税验放手续。上述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本通知所附产品目录执行。

二、除本通知第一条所列的解禁产品之外,对原七部(署、局)1999年第6、7号公告规定暂停进口的原产于比利时的其它产品,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立即上报。

附件:解除自比利时进口禁令产品目录(略)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